千真万确网站规则

 

发布部门:千真万确网站
发布时间:2015

 

第一章  前言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诚信的商业文明,保障千真万确网站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千真万确网站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千真万确服务协议》及《千真万确网站商家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协议》特制定《千真万确网站规则》。

第二条  《千真万确网站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是基于千真万确网站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

     千真万确网站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三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千真万确网站有权酌情处理。但千真万确网站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千真万确网站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千真万确网站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千真万确网站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千真万确网站的相关服务或产品。千真万确网站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第四条  节点处理,指当会员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第五条  千真万确,包括千真万确自营,千真万确网站,千真联盟,千真圈子,千真梦想,千真万确域名为qanzhen.com,千真万确网站域名为qanzhen.com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千真万确各项服务的使用者。每位用户只允许拥有一个千真万确账户。

        会员,是指与千真万确签订《千真万确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

        买家,是指在千真万确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商家,指与千真万确签订《千真万确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作条款》及《千真万确网站商家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协议》并发布商品的会员,也称为“卖家”。会员,是指与千真万确签订《千真万确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释义

        拍下,指买家在千真万确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释义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商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商品发布数量,指商家在千真万确网站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店铺装修区,是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成交,指买家在千真万确网站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商家通过千真万确网站向买家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买家商品已发出,或商家已将商品发送到买家指定地址时,即视为成交。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商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成交,指买家在千真万确网站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商家通过千真万确网站向买家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买家商品已发出,或商家已将商品发送到买家指定地址时,即视为成交。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释义

        包邮,指商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释义

 

 

第二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第六条   会员应当严格遵循千真万确网站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

       会员在选择其千真万确网站会员名、千真万确网站店铺名或域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千真万确网站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否则千真万确将有权收回或监管会员账户或店铺,直至改正。释义

第七条   商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申请加入千真万确网站: 

1.   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千真万确网站当年度的招商标准;  

2.   商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千真万确网站当年度的行业标准;    

3.   商家有效签署《千真万确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  

4.   商家属首次申请加入千真万确网站;如再次及以上申请加入千真万确网站的商家,一年内没有严重违规而被清退的情形;

5.   因售假,资质造假,扰乱市场秩序等其他违规情节非常严重予以清退永久禁止入驻的商家,无权再次申请加入千真万确;

6.   商家符合千真万确网站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千真万确网站有权清退:

1.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

2.   符合本规则总则中不当使用他人权利且情节严重的;     

3.   向千真万确网站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  

4.   商家违反《千真万确网站招商标准》的;  

5.   严重违规扣分达四十八分。

 

第二节 经营 

 

第九条     商家须符合以下条件,即可按照千真万确网站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释义

1.  在千真万确网站申请商家账户,《千真万确网站商家在线签约系统服务协议》及《千真万确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2.  公示或披露真实、有效、并涵盖所涉公司及销售类别的姓名地址或营业执照等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的对公银行账户   

3. 店铺命名符合规范

4.  商家符合千真万确网站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商家应当按照千真万确网站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

第十一条 “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商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商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千真万确网站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释义

       商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第十二条  所有商家的商铺各种介绍和商品信息中不得出现以下几个网站,包括但不仅限于的任何相关信息,这些网站包括:卓越网:www.amazon.cn);天猫:(www.tmall.com);当当网(www.dangdang.com;红孩子(www.redbaby.com.cn);易趣网: www.eachnet.com);京东商城(www.360buy.com)等

第十三条  商家在千真万确网站发布商品应当严格遵守《千真万确网站行业标准》。

 

第三节 超时规定 

 

第十四条    会员应当按照千真万确网站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第十五条    自买家拍下或商家最后修改交易条件之时起24小时内,买家未付款的,交易关闭。释义

第十六条    买家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自买家申请退款之时起48小时内商家仍未点击发货的,千真万确网站退款给买家。

第十七条    自商家在千真万确网站确认发货之时起,买家确认收货的,或买家未在14天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千真万确网站确认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买家申请退款后,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  商家拒绝退款的,买家有权修改退款协议、要求千真万确网站介入或确认收货。买家在商家拒绝退款后七天内未操作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

2.  商家同意退款或在两天内未操作的,且不要求买家退货的,千真万确网站退款给买家;商家同意退款或两天内未操作的,且要求买家退货的,则按以下情形处理:

()买家未在七天内点击退货,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

()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且商家确认收货的,千真万确网站退款给买家;

()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7天内商家未确认收货的,千真万确网站退款给买家。

 

第四节 评价

 

第十九条  买家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在交易成功后六十天内对商家进行店铺评分。店铺评分包括对商品描述,服务态度及发货速度进行评分。释义

第二十条  商家可在商家后台对买家做出中差评后提出修改或申诉,千真万确网站依据商家提供的买家同意修改的相关证据及订单情况最多同意两次修改或一次删除评论内容。评论内容删除,对应DSR也将被删除。退货完成依旧被给予差评的评论,系统将自动删除。释义

第二十一条  店铺评分由买家对商家作出,包括宝贝与描述相符、商家服务态度、商家发货速度三项。每项店铺评分均为动态指标,系此前连续六个月内所有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商家之间交易,商家店铺评分仅计取前三次。 店铺评分可以和评论内容一并提出修改和删除。释义

第二十二条  千真万确网站有权删除评价内容中所包含的污言秽语。如果买家恶意评论,千真万确网站将予以删除,店铺评分刷新计算。释义

  

第三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二十三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千真万确网站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千真万确网站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商家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1.  公示警告,指千真万确网站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商家店铺页面、商品页面的不正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2.   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3.   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4.   单个商品搜索沉底,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沉底;

5.   全店商品搜索沉底,是指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沉底; 

6.   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7.   全店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都不展现;

8.   单个商品下架,在指针对指定商家的商品进行商品下架处理。

9.   全店商品下架,在指针对指定商家对应的所有商品进行商品下架处理。

10.  删除商品,是指删除指定商家的商品信息,销售情况及商品评分,商品不能再上架。

11.  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12.  限制发布商品,指限制商家发布或导入商品,二次审核不受影响。

13.  限制商家推广,指限制商家参与营销活动,包括:1号团、名品特卖、美食城、服装馆、试用中心、进口食品、夜市抢购。

14.  停业整顿,隐藏商家店铺,并包含下架所有商品以及限制发布商品

15.  冻结店铺,财务不能结算已冻结商家的款项,并包含停业整顿

16.  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商家向买家或千真万确网站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17.  清退店铺,全店商品下架,冻结并关闭店铺,进入资金清算阶段(包括但不仅限于冻结货款、罚没保证金、支付违约金)。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第二十四条  商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商家,千真万确网站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对于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商家,千真万确网站依据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商家采取临时市场管控措施;

1. 24小时在线投诉响应不达标是指千真万确网站为创造良好的购物体验,要求商家在24小时内对买家的在线投诉或在线退换货予以响应。若1周内平均响应率低于95%,千真万确网站将对商家进行警告提醒;对周24小时在线投诉响应率低于90%的商家予以1001000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3-30天,整顿后仍然未能有效改善的,予以解除合作关系。 同时商家需在店铺内公示联系方式,如联系方式错误或提供的联系方式多次联系不上,该商家将被处以1002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店铺监管。

 

2.  24小时发货率不达标是指千真万确网站为创造良好的购物体验,要求商家需在买家订单付款后24小时在后台标记发货,若商家1个自然周内24小时未发货率低于92%,千真万确网站将对商家24小时未发货不同情节予以罚款500200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限制商家推广7天。

 

3.  差评率过高是指商家在一周内,差评率大于1%的违规行为;差评率过高的,视差评率严重程度扣3-24/周;情节严重的限制店铺推广730天;整顿后仍然未能有效改善的,予以解除合作关系。

 

4.  DSR是指店铺动态评分,是在商家发货24小时后2个月内,买家自愿对商家店铺的 “商品的描述相符”,“服务态度”和“发货速度”进行评分,商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若商家三项DSR均低于4.6分不达标,将限制商家推广;入驻三个月以上的商家连续4周三项DSR均严重不达标,不符合平台的运营要求,将予以解除合作关系。

 

5.  发货过失是指商家未按订单交易详情发货,妨碍了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针对商家发货过失的,予以扣除一般违规1/单,并纠正商家发货过失,情节严重者将追加100/次的罚款。

 

6.  第三方物流过失是指千真万确网站为创造良好的购物体验,要求商家的物流或物流合作单位一起保障买家权益,如遇第三方物流公司丢件、送错件、物流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不文明用语,物流破损、赃污、商家标记发货后买家5天内未收到货的物流送货延迟损害了买家的购物权益的,按照10-20元的标准对顾客予以补偿,并对商家予以每单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3-30天。

 

7. 90s在线响应率 90s在线响应率指千真万确为创造良好的购物体验,要求商家在90s内对买家和运营发起的会话予以响应。若1个自然周内90s响应率低于80%的商家视情节严重予以200-1000元不等的罚款,限制活动推广7天,并予以商家公示通报。


8. 9am-9pm
在线时长 9am-9pm在线时长指千真万确为创造良好的购物体验,要求商家在9am-9pm在线客服保持在线。若1个自然周内在线时长小于40小时的商家视情节严重予以200-1000元不等的罚款,限制活动推广7天,并予以商家公示通报。

 

第二十五条   买家应遵照千真万确网站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商家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会员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千真万确网站账户安全的行为,千真万确网站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买家行为、全店商品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等交易安全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

第二十六条  经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千真万确网站对于商家在线上发布的相关商品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第二十七条  千真万确网站商家及商品参与1号团等其他市场的活动及展现时,应同时遵循其他市场的市场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商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千真万确网站催缴后未在三天内缴纳或补足的,给予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7天内仍未缴纳的,清退处理。

第二十九条  商家应严格遵守《千真万确网站行业标准》。商家若违反《千真万确网站行业标准》中关于产品发布的规定,千真万确网站将对其违规商品给予下架并给予单个商品搜索降权三天的处理。

 

第四章 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规则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三十条    为保障消费者、商家或千真万确网站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千真万确网站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1.   公示警告,是指千真万确网站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商家店铺页面、商品页面的不正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2.   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3.   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4.   单个商品搜索沉底,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沉底;  

5.   全店商品搜索沉底,是指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沉底;   

6.   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7.   全店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都不展现;

8.   单个商品下架,在指针对指定商家的商品进行商品下架处理。

9.   全店商品下架,在指针对指定商家对应的所有商品进行商品下架处理。

10.  删除商品,是指删除指定商家的商品信息,销售情况及商品评分,商品不能再上架。

11.  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12.  限制发布商品,指限制商家发布或导入商品,二次审核不受影响。

13.  限制商家推广,指限制商家参与营销活动,包括:1号团、名品特卖、美食城、服装馆、试用中心、进口食品、夜市抢购。

14.  停业整顿,隐藏商家店铺,并包含下架所有商品以及限制发布商品

15.  冻结店铺,财务不能结算已冻结商家的款项,并包含停业整顿

16.  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商家向买家或千真万确网站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17.  清退店铺,下架所有商品,关闭店铺,进入资金清算阶段(包括但不仅限于冻结货款、罚没保证金、支付违约金)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三十一条  商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且公布三天。违规扣分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

第三十二条  会员违规行为的纠正,是指:释义

1.   出售假冒品牌、假冒材质商品的,千真万确网站对商家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并予以清退;出售伪劣过保、二手翻新商品的,千真万确网站对商家所发布的伪劣过保、二手翻新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并予以店铺监管;情节严重将予以清退;

2.   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的,千真万确网站对商家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店铺监管;

3.   发布违禁信息的,千真万确网站对商家所发布的违禁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4.   盗用他人账户的,千真万确网站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5.   骗取他人财物的,千真万确网站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6.   泄露他人信息的,千真万确网站对商家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

7.   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店铺评分的,千真万确网站删除商家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并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千真万确网站删除该商品及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

8.   描述差异的,商家对商品材质、成份、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差异,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千真万确网站删除该描述差异的商品;商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有差异,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千真万确网站下架该描述差异的商品。

9.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商家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

10.   违背承诺的,商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无忧购物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或商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千真万确网站提供发票;或商家须向买家支付因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延迟发货)而产生的违约金;

11.  滥发信息的,千真万确网站删除或下架会员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

12.  恶意评价的,千真万确网站或评价方删除该条违规评价;

13.  不当注册的,千真万确网站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进行查封;并对滥用权利导致的订单予以关闭;

14.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千真万确网站对商家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

第三十三条  被执行节点处理的商家,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释义

第三十四条  就商家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千真万确网站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商家进行自检自查。

第三十五条  商家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330天内(千真万确网站审核时间除外)提出违规申诉申请。释义

第三十六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千真万确网站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其他有特殊说明的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

第三十七条  千真万确网站对商家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1.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的,给予限制发布商品、下架所有商品、限制商家推广及公示警告七天、向千真万确网站支付违约金两千元的处理;

2.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给予限制发布商品、下架所有商品、限制商家推广及公示警告十四天、向千真万确网站支付违约金五千元的处理;

3.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三十六分的,给予限制发布商品、下架所有商品、限制商家推广及公示警告三十天、向千真万确网站支付违约金一万元的处理;

4.   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将下架所有商品、永久限制商品发布权限,没收店铺保证金,冻结货款,清退店铺,并按如下标准处以违约金:
     1
)商家存在售假行为的,按照所涉商品全部销售货款订单总金额的20%,最低不低于五万元的标准向千真万确网站支付违约金;
     2
)商家存在不当得利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商家获利金额的1-5倍的标准向千真万确网站支付违约金;
     3
)除上述两种情形行为之外的行为,按照涉案商品金额的最低10%,最低不低于20000元向千真万确网站支付违约金;

5.   商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第三十八条  千真万确网站对商家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十二分即被给予限制商家推广七天、向千真万确网站支付违约金两千元的处理。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十九条  商家出售假冒商品,假冒材质商品的,每次扣除四十八分,予以店铺清退,公示通报,并按照所涉商品全部销售货款金额的20%,最低不低于五万元的标准对商家处以违约金。同时,商家需按货款金额的3倍,最低500元的标准对买家予以赔付。

        商家出售伪劣过保、二手翻新商品的,每次扣除二十四分,予以店铺监管,公示警告;情节严重的,扣除48分予以清退。同时,商家需按货款金额的3倍,最低500元的标准对买家予以赔付。

第四十条   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是指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予以停业整顿3-30天;整顿后仍然未能有效改善的,予以清退。

第四十一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商家发布《千真万确网站禁售商品规则》明确规定的禁止发布的商品,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符合《千真万确网站禁售商品规则》中情形一至九的,严重违规扣除12分;符合《千真万确网站禁售商品规则》中情形十的,一般违规扣12分;符合《千真万确网站禁售商品规则》中情形十一、十二的,一般违规扣6分,发布违禁信息的,千真万确网站将删除违禁商品信息及交易评价,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扣48分予以清退;释义

第四十二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以任何方式,刻意规避千真万确网站规则或市场管控措施的行为。或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千真万确网站官方资源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标或恶意抬高/降低市场价格对买家进行误导;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商家恶意竞争;限购销售等。

       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对扰乱市场秩序的商品予以强制下架714天,千真万确网站给予单个商品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同时根据店铺内此类商品数量给予商家七至九十天的全店商品搜索降权;

       商家因“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损害买家顾客体验的,需按退一赔三,最低500元的标准对买家予以赔偿 释义

第四十三条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千真万确网站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盗用他人账户的,每次扣四十八分;释义

第四十四条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每次扣四十八分。释义

第四十五条  泄露他人信息 ,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泄露他人信息的,每次扣二十四分;

第四十六条  商家资质不全或资质造假,是指商家未能提供符合千真万确网站规范的完整资质或提供虚假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商家法人身份证信息,工商,税务证明,授权证明,专利证明等资质不全或造假;商家资质不全,每次扣二十四分,停业整顿3-30天,整顿后仍然未能有效提供资质的,予以清退;商家资质造假,每次扣除四十八分清退;

第四十七条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释义

1.   向千真万确网站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2.   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商家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四十八分,千真万确网站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商家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千真万确网站营销活动。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千真万确网站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千真万确网站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则千真万确网站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千真万确网站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

    自对商家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千真万确网站将限制该商家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千真万确网站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商家向千真万确网站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十二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1.   商家为千真万确网站工作人员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2.   商家为千真万确网站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千真万确网站工作人员未依据《千真万确网站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二十四分,若有利用千真万确网站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四十八条  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商品销量,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每次扣六分;包括但不限于:释义

1.   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

2.   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DSR评分的;

    千真万确网站将删除虚假交易商品及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对涉嫌虚假销量、评分的商品给予三十天的单个商品搜索降权,对商家店铺涉嫌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商家七至九十天的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或清退;针对商家恶意刷单的行为,将追加100010000元不等的罚款,不正当提高DSR评分的,全店商家下架。

第四十九条  恶意骚扰,是指会员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恶意骚扰的,每次扣十二分。

第五十条   不配合投诉处理,是指商家在交易纠纷处理过程中提供的凭证经千真万确网站核实,确认为虚假凭证的或不配合提供凭证的行为。每次扣六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每次扣24分;

      1.   商家在千真万确网站规定的投诉处理时效内未提供处理凭证或拒绝提供。

      2.   商家在交易纠纷处理过程中提供的凭证,经千真万确网站核实后确定为虚假凭证。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快递公司开具的凭证;交易相关截图,及冒充买家取消订单等违规行为。

第五十一条   引流到第三方平台或线下交易,是指商家通过在线客服,EDM,电话,短信,DM等方式引导买家在www.yhd.com外的其他平台或线下进行交易的行为。引流到第三方平台或线下交易的,依照情节严重程度扣十二至四十八分;

第五十二条  不当得利,是指商家通过非正规手段获取利益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获得活动资格,违规获得抵用券,违规套取优惠券以及由此进行销售获利的行为。商家存在不当得利违规行为的,每次扣除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直接扣除四十八分予以店铺清退;同时,对商 家公示通报,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商家处以其获利金额1-5倍的违约金。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五十三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在48小时内发货,或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或实际没有发货却在商家后台标记发货等妨碍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商家的发货状态,以快递公司官网查询记录为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商家出现(如价格)标错类事件,导致未按照合同履约发货;

2)    商家实际标记发货后的48小时内没有物流公司的揽件信息;

3)    商家上传过期的运单号;

4)    商家上传的是错误的运单号且商家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商品已如实发货;

5)    物流公司信息显示已签收而买家实际未收到货的情形;

6)    节假日、定制预售类、冷链、3C、图书等特殊情形未能按约定发货。

    未按约定履行发货义务的商家,周违规订单量大于5将被处理罚款,视订单量严重程度予以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按照订单金额的10%-30%,最低20元,最高200元的标准对买家予以赔付;

    其中违规订单量不多情节轻微的,予以扣除保证金500元,限制商品发布7天的处罚;

    违规订单量一般情节一般严重的,予以扣除保证金1000元,限制商家推广7天的处罚;

   

违规订单量较多情节严重的,予以扣除保证金3000元,将予以停业整顿3-30天,整顿后仍然未能有效改善的,将予以店铺清退。释义

 

 

第五十四条  描述差异,是指商家未对瑕疵信息披露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或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货的商品存在差异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或商家对商品材质、成分描述不全面,存在遗漏的的情形,但构成虚假宣传的除外。

    商家描述差异的,每次扣除612分,删除商品信息;情节严重予以停业整顿3-30天;整顿后仍然未能有效改善的,予以清退。

       商家描述差异的,需按订单金额的30%,最低20元起,最高200元的标准对买家予以赔付; 释义

第五十五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千真万确网站的商家,未在千真万确网站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的,或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更新的,每次扣十二分。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释义

第五十六条  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和/或未按照承诺向千真万确网站履行以下义务的行为。千真万确网站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释义

1.     商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应承当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需继续履行的,千真万确网站督促商家继续履行其义务,且每次扣六分;商家态度恶劣,情节严重,扣12分;

      ()参加官方活动违规:加入千真万确网站官方活动的商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履行的;

      ()违规拒绝退款退货保障的:千真万确网站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或延迟承担的;

      ()试用中心活动商品发放违规:商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成功后拒绝向买家发送或延迟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

      ()拒绝提供发票:商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发票的(特定商品除外);

2.    商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拒绝或延迟履行承诺侵害了消费者的购买权益的,每次扣四分,商家态度恶劣,情节严重,扣6分;

3.    拒绝或延迟履行召回责任:因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因涉及重大安全问题危及千真万确网站名誉受损,或法律诉讼或经千真万确网站决定召回,商家未按约定拒绝或延迟履行实施召回责任的行为;每次严重违规扣24分,情节严重予以清退,并追加20000元罚款。

4.    千真万确网站对商家的监管不免于商家应承担的后果和责任;如需商家继续履行的,千真万确网站督促商家继续履行其义务;如商家无法继续履行或无理由延迟履行承诺的,买家可无理由退换货,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

第五十七条    滥发信息,是指商家未按本规则及千真万确网站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释义

1.   发布《千真万确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合作条款》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依据《千真万确网站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在商品类、店铺装修区或千真万确网站页面发布心情故事、店铺介绍、外网购物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在千真万确网站店铺内发布非千真万确网站店铺购物链接、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的,千真万确网站将删除商家所滥发的信息:

3.   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 千真万确网站将依据不同违规类型对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进行搜索屏蔽、搜素沉底;并针对每件违规商品扣除0.1分;

()商品主图不符合商品发布标准;

()商品文描不符合商品发布标准;

()商品命名不符合命名标准格式或堆砌关键字;

()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

()商品属性或类目添选错误;

4.   在商品类页面、店铺装修区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的,千真万确网站将下架商家所滥发的商品或信息,并针对每件违规商品扣除0.10.2分;

()标题中出现禁止出现的敏感词语;敏感词语来源:国家及地方工商局相关管理法令

()商品信息中出现第三方平台信息

()商品信息中夸大商品的功效或程度

()同一系列商品在店铺内以单一商品形式重复发布

()刻意规避千真万确网站商品SKU设置规则发布商品的

()商品标题,图片,价格,文描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确实或其之间存在明显不匹配的

()商品信息中出现好评率,店铺评分,千真万确网站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未经他人允许盗用其他店铺主图,文描等资源信息的

5.   商家若发布除以上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和《千真万确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千真万确网站可对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第五十八条  使用不文明语言,是买、卖双方在评价、咨询回复等沟通过程中,商家使用任何形式的具有人身攻击、侮辱他人等不文明语言的违规行为。商家使用不文明语言严重损害顾客体验的,将依照情节严重程度,最低50元,最高500元的标准对顾客予以补偿;影响恶劣的将追加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并店铺监管7-30天不等;自投诉之日起3天内买家接受卖家道歉且对处理结果满意,千真万确网站将从轻处罚

 

第五节 违规的执行 

 

第五十九条  商家的违规行为,通过千真万确网站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千真万确网站排查发现。释义

第六十条  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品牌、假冒材质、伪劣过保、使用过的二手翻新品、出售未经进口报关商品、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发布非约定商品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1.   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十五天内;   

2.   描述差异、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

第六十一条   对延迟发货、违背承诺及恶意评价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两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千真万确网站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千真万确网站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释义

第六十二条  商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千真万确网站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释义

 

第五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千真万确网站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本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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